SAP 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我们要求我们的用户同样如此。对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用户,SAP 可以在相应情况下自行斟酌决定终止该用户的访问权限/帐户。若您认为您的作品被他人抄袭,已构成版权侵权行为,或在任何其他方面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向 SAP 版权联络机构提供下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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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 – 重要的免责声明和法律信息
一般免责声明
对于本网站中任何服务(简称“服务”)所包含的、通过这些服务分发的或从这些服务链接、下载或访问的任何信息、内容或广告(统称“材料”),SAP 不声明或认可它们的准确性或可靠性,对于因“服务”中或与“服务”相关的广告或任何其他信息或要约而导致您展示、购买或获取的任何产品、信息或其他材料(统称“产品”),SAP 也不声明或认可它们的质量。您特此确认,对于您对任何“材料”的任何信赖,您将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在自行斟酌决定和不承担任何义务的前提下,SAP 保留对“服务”或“材料”的任何部分进行改进或更正其中任何错误或遗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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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 尊重他人的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我们也要求我们的用户同样如此。对于侵害或在任何其他方面侵犯他人该等权利的用户,SAP 可以在相应情况下自行斟酌决定终止该用户的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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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 – SAP 商标使用指南
全世界有数以千计的客户根据 SAP 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来识别和选择 SAP 解决方案,这些商标和标志象征着高品质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和服务。若没有这些商标和服务标志(统称为“商标”),客户将无法区分 SAP 的解决方案和其他公司的解决方案,也无法轻松鉴别出 SAP 商标所代表的卓越品质。因此,保护 SAP 及其子公司的商标至关重要。
有关商标使用指南,请参阅以下信息:
如果您在阅读《SAP 商标使用指南》后仍存在使用方面的疑问,请将您需要咨询的问题发送至 trademarks@sap.com。SSAP 将尽合理努力对您的请求作出回应。但是,考虑到我们收到的请求数量,您需要等待几周后才能得到回应。若未得到回应,则任何和所有商标的使用均按照《SAP 商标使用指南》执行。
设计营销材料
若您是开发人员、合作伙伴、客户或其它第三方,您在创建和制作营销材料时应始终使用您自己的专有设计样式。禁止复制 SAP 设计样式或借用任何 SAP 设计元素。
SAP 受版权保护材料使用指南
必须事先得到 SAP 的批准才能使用源自 SAP 的原始文本、图形、图像、屏幕快照及其他材料。此外,使用该等材料时,您必须在邻近区域或以脚注形式包含一份表明 SAP 版权的版权通知。版权声明应采用以下形式:
“© <年度> SAP AG。保留所有权利。”
请注意,SAP 照片仅准予用于SAP 用途,禁止第三方在其资讯传播中使用。
SAP – 版权和商标
版权所有 ©2012 SAP AG.保留所有权利。
未经 SAP AG 明确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为任何目的复制或传播本文件的任何内容。本文件包含的信息如有更改,恕不另行事先通知。
由 SAP AG 及其经销商营销的部分软件产品包含其它软件供应商的专有软件组件。
Microsoft、Windows、Excel、Outlook 、 PowerPoint、Silverlight和Visual Studio 是 Microsoft Corporation 的注册商标。
IBM, DB2, DB2 Universal Database, System i, System i5, System p, System p5, System x, System z, System z10, z10, z/VM, z/OS, OS/390, zEnterprise, PowerVM, Power Architecture, Power Systems, POWER7, POWER6+, POWER6, POWER, PowerHA, pureScale, PowerPC, BladeCenter, System Storage, Storwize, XIV, GPFS, HACMP, RETAIN, DB2 Connect, RACF, Redbooks, OS/2, AIX, Intelligent Miner, WebSphere, Tivoli, Informix, and Smarter Planet是 IBM Corporation 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Linux 是 Linus Torvalds 在美国和其它国家的注册商标。
Adobe、Adobe 标识、Acrobat、PostScript 和 Reader 是 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在美国和其它国家/地区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Oracle 和 Java 是 Oracle 和其关联公司的注册商标。
UNIX、X/Open、OSF/1 和 Motif 是 Open Group 的注册商标。
Citrix、ICA、Program Neighborhood、MetaFrame、WinFrame、VideoFrame 和 MultiWin 是 Citrix Systems, Inc. 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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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App Store、 iBooks、 iPad、 iPhone、 iPhoto、 iPod、 iTunes、 Multi-Touch、 Objective-C、 Retina、 Safari、 Siri、和Xcode是coder Inc.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IOS是Cisco Systems, Inc.的注册商标。
RIM、BlackBerry、 BBM、 BlackBerry Curve、 BlackBerry Bold、 BlackBerry Pearl、 BlackBerry Torch、 BlackBerry Storm、 BlackBerry Storm2、 BlackBerry PlayBook、 和BlackBerry App World是Research in Motion Limited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Google App Engine、 Google Apps、 Google Checkout、 Google Data API、 Google Maps、 Google Mobile Ads、 Google Mobile Updater、 Google Mobile、 Google Store、 Google Sync、 Google Updater、 Google Voice、 Google Mail、 Gmail、 YouTube、 Dalvik 和Android 是 Google Inc.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INTERMEC 是 Intermec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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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tooth 是Bluetooth SIG Inc. 的注册商标。
Motorola 是 Motorola Trademark Holdings LLC.的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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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R/3、SAP NetWeaver、Duet、PartnerEdge、ByDesign、SAP BusinessObjects Explorer、StreamWork、SAP HANA 和本文提及的其它 SAP 产品和服务及其各自标识均为 SAP AG 在德国和其它国家/地区的商标或注册商标。
Business Objects 和 Business Objects 标识、BusinessObjects、Crystal Reports、Crystal Decisions、Web Intelligence、Xcelsius 和本文提及的其它 BusinessObjects 产品和服务及其各自标识均为 BusinessObjects Software Ltd. 的商标或注册商标。BusinessObjects 是一家 SAP 旗下公司。
Sybase 和 Adaptive Server、iAnywhereSybase 365、SQL Anywhere 和本文件提及的其它 Sybase 产品和服务及其各自标识均为 Sybase Inc. 的商标或注册商标。Sybase 是一家 SAP 旗下的公司。
Crossgate, m@gic EDDY, B2B 360°, and B2B 360° Services 是Crossgate AG 在德国和其他国家的注册商标。 Crossgate 是一家SAP旗下的公司。
文中提及的所有其它产品和服务名称分别是其各自公司的商标。本文件包含的数据仅供参考。各国的产品规格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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